万安县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红培中心内部设备采购项目
万安县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红培中心内部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FJZC202404
项目名称:万安县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红培中心内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820105.74 元
最高限价:6199960.30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10 天完成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吉财购〔2024〕25号文件要求,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中推行信用承诺制,投标人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环节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格式 吉安市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后,可不再提供以上证明材料。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等,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本项目采购属性:货物,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分类:工业。3.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告知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告知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查询)(4)投标人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吉财购〔2024〕25号文件要求,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中推行信用承诺制,投标人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环节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格式 吉安市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后,可不再提供以上证明材料。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等,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本项目采购属性:货物,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分类:工业。3.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告知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告知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查询)(4)投标人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备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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