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司寿光公司生产用车辆租赁项目(三年)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山东公司寿光公司生产用车辆租赁项目(三年)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608592,招标人为国能寿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寿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寿光公司 生产用车辆租赁项目 (三年) 包括 汽车吊( 25T 、 50T、70T、100T、130T、200T、300T、500T ) 、 货车( 6米、9米、13米)、10轮自卸式翻斗车、挖掘机(50、70、220)、长途货运(33T及以下)及大件长途货运(33T以上) 。
招标范围 :生产区域设备的定期试验、计划检修 (如需)、设备缺陷处理、事故抢修、文明生产等工作所需车辆并配备专职操作(驾驶)人员,保证所提供的车辆证件齐全、特种作业人员证件齐全、车辆性能良好、无重大事故,车辆保护装置齐全,动作可靠,符合环保标准 。 本项目仅划分一个标段
租赁 期 限 : 2024 年 9 月 16 日至 2027 年 9 月 15 日 。 服务 地点 : 国能 寿光 发电有限 责任公司 。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车辆租赁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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