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级机关公务用车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SP-渭南市-2024-00687.1B1
项目名称:市级机关公务用车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19,2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公务用车):
合同包预算金额: 719,2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719,2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1个日历日交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公务用车)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3《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2.4《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 2.5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公务用车)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须提供的身份证明文件; 3.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3、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4、供应商须提供开标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依法免税的、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5、供应商须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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