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一五四医院幼儿园主副食采购及配送项目(二次)公开比质比价公告
河南
-信阳市
信阳一五四医院幼儿园主副食采购及配送项目(二次)公开比质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信阳一五四医院幼儿园主副食采购及配送项目(二次)(编号:gkbz2024082800009)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信阳一五四医院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采购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信阳一五四医院幼儿园主副食采购及配送项目 | 幼儿园主副食采购及配送 | 1 | 包 |
项目服务期为: 一年,自签订合同起至满12个月为止 。
服务地点位于: 信阳一五四医院 。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 提供的产品质量与技术要求等须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
其他:采购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和商务需求。 。
其他: 无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纳税和社保缴纳记录;
(4)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特定资质要求:供应商需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被列入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商业活动“黑名单”。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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