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石炼化分公司2024年度铜芯塑料线框架协议招标铜芯塑料线招标公告
石炼化分公司2024年度铜芯塑料线框架协议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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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炼化分公司2024年度铜芯塑料线框架协议招标(WZ20240830-3051-9855-B1)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铜芯塑料线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铜芯塑料线
1.00
m
包1-1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按照附件提供《库存寄售承诺书和质量承诺函》、《投标行为承诺书》,签字盖章缺一不可。
3.1.7 销售业绩近三年(指截止到本次投标日满3年。例如开标日为2024.8.25,则为2021.8.25-2024.8.24期间的时间段),累计销售金额不少于700万元,附汇总表(汇总表包含序号、订单号或发票号、合同金额、标的物金额、订单日期、合同签订单位)及对应的合同复印件和提供发票验真。
3.1.8 提供由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电线电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电力工业电气设备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或机械工业电工材料及特种线缆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其中之一出具的电缆检测报告扫描件,提供相应电压等级阻燃试验报告扫描件,检验依据GB/T 19666-2019(如在招标文件发布过程中,颁布最新标准,可执行最新标准),提供开标一览表中任意一种规格型号即可。
3.1.9 提供由国家电线电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电力工业电气设备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或机械工业电工材料及特种线缆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其中之一出具的相应电压等级型式试验报告扫描件,检验依据:GB/T 5023.3-2008或IEC 60227-3:1997(如在招标文件发布过程中,颁布最新标准,可执行最新标准),提供开标一览表中任意一种规格型号即可。
3.1.10 提供中国国家认证许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授权认证机构办法的与标的物对应的3C认证。
3.1.11 铜芯塑料线物资采购价格:对本次招标所需的铜芯塑料线设定参考价格,投标商需依据参考价格并结合自身成本提报整体上浮或下浮比例,上调比例允许最高为3%,超出此上浮幅度的报价将被否决;下浮比例不受限制。(对应到每一规格型号)。如果发现有单项上浮比例高于3%,则整体报价将被否决。
3.1.12 对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各级子公司,只能由母公司或者一家子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3.1.1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3.1.14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3.1.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6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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