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水污染热点网格监管项目运维服务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HJT2024ZC-032
项目名称:汉中市水污染热点网格监管项目运维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中市水污染热点网格监管项目运维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 2,0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2,000,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中市水污染热点网格监管项目运维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3)《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4)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中市水污染热点网格监管项目运维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3)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7)书面声明:提供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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