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金山中学食堂改造、班级墙面修缮、油漆等零星修缮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福州金山中学食堂改造、班级墙面修缮、油漆等零星修缮工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仓山区金达路瑞科医药健康产业园1号楼21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SQZB-20240131
项目名称:福州金山中学食堂改造、班级墙面修缮、油漆等零星修缮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6804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6804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即服务只能由中、小、微型企业承接。供应商须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型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享受扶持政策获得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⑤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磋商文件第一章“采购标的一览表”中所属行业。2、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提供有效的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须提供以上有效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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