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中医院悬吊康复训练系统和红蓝黄光治疗仪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石狮市中医院悬吊康复训练系统和红蓝黄光治疗仪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浔美工业区西辅路513号云玳建筑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4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QZCG2024045-1
项目名称:石狮市中医院悬吊康复训练系统和红蓝黄光治疗仪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9.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石狮市中医院悬吊康复训练系统和红蓝黄光治疗仪采购项目(二次)
数量:1项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也可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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