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融通红楼宾馆有限责任公司灵活用工服务项目公开比质比价公告
重庆
灵活用工服务项目公开比质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灵活用工服务项目(编号:gkbz2024082700018)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采购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灵活用工服务项目 |灵活用工服务项目 | 1 | 项
项目服务期为: 合同签订后1年内 。
服务地点位于:旗下酒店:重庆红楼宾馆、重庆红楼银杏大酒店、重庆红楼长箭大酒店 。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 按文件要求 。
其他: 服务内容:人员招聘(含猎头服务、灵活用工、劳务派遣、代招聘等)、岗前培训、人事关系管理、员工工伤处理、员工退工处理、政策补贴代办、咨询服务等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并须在国内具有与采购所需服务同等服务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并加盖公司公章)
(2)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供应商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诉讼及仲裁案件和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在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不允许存在行政处罚。
(5)供应商具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依法办理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行且处于有效期内,须提交有效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供应商非联合体,不分包、转包。(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司公章)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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