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池县2024年乡镇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华池县 2024年乡镇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华池县业余体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市县一体化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09-12 15: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C2024-0075
项目名称:华池县 2024年乡镇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项目
预算金额:60.0(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乡镇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项目(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总天数60日历天。质保期为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2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1.3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4供应商须提供税收缴纳证明材料(完税证明或缴纳凭证),缴纳期限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的任意一个月。依法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说明材料;1.5供应商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缴纳期限应当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的任意一个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说明材料;1.6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栏目;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1.7供应商须须提供《华池县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1.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其中小微企业预留比例为100%;投标供应商提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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