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安防国际中东地区某高危驻地大门集成加工及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比质比价公告
融通安防国际中东地区某高危驻地大门集成加工及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比质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融通安防国际中东地区某高危驻地大门集成加工及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编号:gkbz2024090200014)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中国融通安防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采购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融通安防国际中东地区某高危驻地大门集成加工及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 大门加工集成及技术服务 | 1 | 批 |
项目交货期为: 合同生效之日起40个自然日 。
交货地点位于: 国内指定港口(以甲方联系人通知为准) 。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如下: 提供的产品及服务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和安全要求、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书的规定 。
其他: (1)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成交人数量: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人数量1名。
(3)本项目设最高限价:183.77万元(含增值税)。供应商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并充分考虑价格波动因素。含税总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须为非外资单位;
(3)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为非外籍人士,不得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4)供应商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或2022年度内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成立之日不得晚于公告发布日期;
(5)重大违法记录情况:供应商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经营活动中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如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书面声明材料;
(6)信誉要求: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军队采购列入违规失信供应商处罚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5)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6)存在非法分包、转包。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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