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中医院东部疗区窗户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市中医院 东部疗区窗户改造 的 潜在 供应商 应在 “政采云”平台(网址: 下载 竞争性磋商 文件, 并于 202 4 年 0 9 月 14 日 15 点 0 0分(北京时间) 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 号: JM-2024-0 8 -00 996 -1
2 .项目名 称: 长春市中医院东部疗区窗户改造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预算金额:人民币 20 .5331万 元 (投标报价超出预算金额视为废标)
5 . 最高限价 :人民币 20 .5331万 元 (投标报价超出 最高限价 视为废标)
6 . 采购需求:完成长春市中医院东部疗区窗户改造 《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以及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与本工程相关但在合同以外的计日工、零星工程、现场签证等内容(如有)
7.合同履行期限(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日内完成。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 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或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其中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 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投标人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 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3. 2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备案并通过后方可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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