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农业发展(武汉)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季度装载机采购项目公开比质比价公告
陕西
-渭南市
融通农业发展(武汉)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季度装载机采购项目公开比质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融通农业发展(武汉)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季度装载机采购项目(编号:gkbz2024090200033)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融通农业发展(武汉)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采购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融通农业发展(武汉)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季度装载机采购项目 | 装载机 | 1 | 辆 |
项目交货期为: 2024年09月30日前完成供货 。
交货地点位于: 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韦林镇沙苑农场7 。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如下: 供应商所提供设备及配件材料及标准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不可出现假冒伪劣设备及产品 。
其他: 详见其他补充条款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营,具有相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为非外籍人士,不得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重大违法记录情况: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应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材料;
7)信誉要求:本项目响应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8)供应商未被列入融通集团、农发公司商业活动黑名单、暂不合作名单;
9)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需为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提供的设备需为全新未使用过的设备;
10)供应商须具有所投产品品牌的授权书或相关证明文件,制造商参与响应需提供制造商声明函;
11)因保密原因,禁止后台任何设备外传泄露采购人行车轨迹及面积等重要土地信息;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转包。
13)供应商须在领购采购文件,未领购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响应。
14)供应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注: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IP地址或MAC地址异常雷同的,其响应将被否决,即不得使用同一电脑或同一网络进行响应文件上传。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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