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科学院采购因公出国团组差旅服务项目(重招)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采购因公出国团组差旅服务项目(重招)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天河北路626号保利中宇广场A座25楼(获取磋商文件联系方式:邓小姐,)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210-2441YDZB7735(1)
项目名称:广东省社会科学院采购因公出国团组差旅服务项目(重招)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内容:
2.采购服务要求:详见本磋商文件《用户需求书》。
3.采购类型:服务类。
4.采购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本项目为一个整体,供应商须对本项目全部服务要求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全部服务完成为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书面声明);(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至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4)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7)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磋商小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9)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10)供应商已领购本项目磋商文件;(1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12)供应商应具有政府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业务具有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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