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一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青岛港董家口港区胡家山作业区防波堤工程(施工)水泥稳定碎石招标采购公告
青岛港董家口港区胡家山作业区防波堤工程(施工) (项目 名 称)物资采购 招标 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青岛港董家口港区胡家山作业区防波堤工程(施工)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中交一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 金 来自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 现 对 水泥稳定碎石 (物资 名 称 ) 采 购 进行 公开 招 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青岛港董家口港区胡家山作业区防波堤工程位于青岛港董家口港区胡家山作业区、杨家洼湾口处本工程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建设防波堤工程和导助航设施等配套工程,防波堤总长约 2601m ,其中东防波堤长 1343m ;西防波堤长 1258m 。东、西防波堤采用双堤环抱的总体布局。
2.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要求。
营业范围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贸易商,具有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生产能力要求: 参与投标的生产商或贸易商具备长期连续供货能力,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财务能力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状况。
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资格状态。
发票开具要求: 本次招标物资发票开具方式为一票制,投标人应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单价含运费 )。
3.2 本次招标 不接 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2 本次招标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 要 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0日17时00分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