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融通西北宾馆一体化酒店酒水小食类采购项目公开比质比价公告(二次)
兰州融通西北宾馆一体化酒店酒水小食类采购项目公开比质比价公告(二次)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兰州融通西北宾馆一体化酒店酒水小食供应商选聘项目(二次)(编号:gkbz2024090400002)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采购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酒水小食 | 酒水小食类单价合计 | 4000 | 项 |
项目交货期为: 不定时交货 。
交货地点位于: 西北宾馆库房、长城宾馆库房、中山宾馆库房 。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如下: 符合国家相关指标及要求 。
其他: 无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的企(事)业法人资格,个体工商户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2023年度财务报表。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资信证明开具时间为本比质比价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原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3)信誉要求: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一年内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 (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纳入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商业活动黑名单的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4)资质要求:须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5)被披露销售的产品质量不合格及时间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未被披露销售的产品质量不合格。
(6)投标人未与融通集团或下属子公司发生诉讼行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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