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保卫处北洋园校区监控系统提升改造项目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DZC2024N0027
项目名称:天津大学保卫处北洋园校区监控系统提升改造项目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天津大学保卫处北洋园校区监控系统提升改造项目采购项目,涉及32路结构化阵列、60路结构化阵列、80路结构化阵列、128路结构化阵列、管理操作端、视频解码器、结构化定点摄像机、结构化越界报警摄像机、测速点位、测速智能终端盒、云台摄像机、光端机集笼、汇聚交换机、监控杆、智能机箱、硬盘等设备的采购及相关平台提升、集成及安装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得分包转包。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具体内容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4)投标人须提供税款所属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7)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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