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第二人民医院2024年度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的公开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LZC2024-G1-00553-YNHX-0019
项目名称:大理州第二人民医院2024年度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
预算金额(万元):350
最高限价(万元):300
采购需求:采购2024年度医疗设备一批,详细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供货。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1)大理州第二人民医院2024年度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3.1 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注:提供的证件均在有效期范围内 。3.2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3.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即可)。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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