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妇幼保健院(泉州市儿童医院)三通医用耗材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三通医用耗材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泉秀街道成洲社区沉州路39号俊伟写字楼C幢(3号楼)2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ZKDZB2024138
项目名称:三通医用耗材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21.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分批供货。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72小时内将所需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科室。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所投货物必须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根据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a、供应商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b、采购货物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必须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采购货物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采购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则无须提供此项。 ②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采购货物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必须具有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采购货物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明细:供应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所投标货物必须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中的医疗设备。根据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采购货物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具有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明细:供应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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