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华东饭店A楼及会展中心综合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
-南京市
南京华东饭店A楼及会展中心综合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和方法
1.1招标条件
南京华东饭店A楼及会展中心综合改造项目(编号:gkzb2024090700002)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中国融通旅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招标方法
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南京华东饭店A楼及会展中心综合改造项目 | 综合改造 | 1 | 项 |
项目计划工期为: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25日,计划完工日期:2025年3月24日,工期150 日历天 。
建设地点位于: 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67号华东饭店院内 。
施工质量安全要求如下: 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规程及标准,且一次性验收合格,达到不低于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安全生产要求: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服从招标人方现场管理、配合施工现场成品保护;遵守招标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环保奖罚管理办法》;严格遵守新《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 。
其他: 建设规模:南京华东饭店A楼及会展中心综合改造项目总建筑面积14103㎡, 其中A楼建筑面积9067㎡(包括A楼文物本体和非文物本体),A楼主体为江苏省文物保护单位;会展中心5036㎡。
招标范围:改造内容主要涉及A楼及会展中心的结构加固及结构改造、文保修缮
、建筑防火、电气消防、防排烟系统、消防供水系统、生活给排水系统及热水系统改造,以及因功能调整引起的配套空调及通风系统、供排水系统的改造。同时,根据新的市场定位对功能进行调整,并对经营区域进行内装修提升改造及配套的景观提升改造。同时,对华苑楼的配电系统进行改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预估采购规模:人民币5954.259546万元。
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包括联合体各方)。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方)须提供【2021】年-【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附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包括联合体各方)。
3.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包括联合体各方)。
3.4 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中国政府采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关联方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3.6 投标人未与融通集团或下属子公司发生诉讼行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7 联合体要求:
3.7.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
3.7.2组建联合体需满足下述3.8条款要求(须同时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料)。
3.7.3联合体不得超过两家施工企业。
本项目最终需要文物局验收通过,各投标人须自行考虑该情况,自行约定联合体各方主体责任。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一旦中标牵头人承担主体责任,联合体成员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各方均应服从招标人的管理。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8 投标人的特定资格条件:
3.8.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须包括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及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8.2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
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均须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7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6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不得擅自更换,且本项目不得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注:(1)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承诺函;(2)提供项目经理劳动合同。
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须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7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6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技术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得擅自更换。注:(1)提供技术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承诺函;(2)提供技术负责人劳动合同。
3.8.3 2019年1月1日至今(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投标人取得的建筑面积不小于14000㎡且单项合同金额5900万及以上的和本工程类似的公共建筑类装修改造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括:(1)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业绩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三者缺一不可,证明材料以原件复印件(其中合同提供内容至少包括建设方名称、工程名称、工程概况、签字/盖章页等)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否则视为无效。(2)须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各省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各省市官方业绩查询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无效。
注: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交的业绩均有效。
3.8.4项目管理团队:项目管理团队人员均无在建工程,且保证常驻项目现场,不得擅自更换,且本项目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进行转包及分包;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注:(1)提供团队人员无在建工程的承诺函;(2)提供团队人员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时间前7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6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3.9投标人须提供“结构抗震加固后复检合格”、“消防改造后须满足消防验收,并取得营业前消防检查合格意见”、“文物保护工程完工后通过文物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室内环境检测合格”、“工期承诺”、“项目团队管理人员常驻现场承诺” “集中采购承诺”及“配合甲方办理开工手续”的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3.10 各投标人应该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格,招标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查的权利,对投标人弄虚作假的行为,依据《中国融通集团供应商负面行为处理规则》处理。
3.11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包括联合体各方)。
3.12投标人不得处于融通集团或旅发公司慎用供应商名单中(投标人无须提供证明材料,由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在报名阶段及开评标阶段查询为准)。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 接受 联合体参加招标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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