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公司顺德杏坛镇二环路项目水稳料(碎石)采购招标公告
中交路桥华南工程有限公司顺德杏坛镇二环路
南 延 段工程项目 水稳料(碎石) 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FA00000097834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 水泥稳定碎石 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用 水泥稳定碎石 采用电子化公开招标投标方式,招标人为中交路桥华南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项目呈南北走向,起点接现状杏坛镇二环路 - 顺创路交叉口,往南以桥梁形式跨越东海大涌后与四乡路平面交叉,后与规划路平面相交(不预留平交口),终点接规划马海大道(不含平交口)。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及附属工程、环境保护与景观工程等。
计划工期 18 个月,计划开工日期 :2023 年 05 月 10 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施工日期为 2023 年 7 月 22 日,计划交工日期 :202 5 年 01 月 20 日,
工程所在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如需现场查看请与项目经理部 物装部联系)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2 招标内容
2 .2.1 本次招标水稳料(碎石),详见附件一 ≤物资需求一览表≥。
2.2.2 本次招标的物资,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2.2.3 本次物资采购招标的供货期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条件
(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 3 )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 4 )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 5 )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的生产商;允许代理商参与投标;
( 6 )其他条件。
3.2 具体条件
( 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合法和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新证是三证合一)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 ; 一般纳税证明必须提供以下任何一种资料:有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申请认定表;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税务登记证书上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红章。新版营业执照上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红章。
( 2 )生产能力要求:能够满足本合同正常供应。
( 3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投标人须提供近几年财务审计报告。
( 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企业应拥有完整的 “三标管理体系”认证,具有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 OHSAS1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 5 )供货业绩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 )注册通过的合格供应商,并且是“中交路桥华南工程有限公司”及以上层级供应商网络内,具有招标物资两个及以上类似工程使用的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货合同至少 3 份)。
( 6 )履约信用要求:近几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要求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至少 3 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禁止近三年内与中交系统单位有纠纷等不良合作记录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 7 )技术服务要求:企业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调试、及时解决技术问题、培训等伴随服务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拥有专业化的服务管理团队,人员服务意识及水平处于行业内的领先水平。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 “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不予通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5日10时00分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