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圩核能供热发电厂2024至2027年厂址气象铁塔和地面气象站常规气象观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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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徐圩核能供热发电厂 2024 至 2027 年厂址气象铁塔和地面气象站
常规气象观测服务项目(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徐圩核能供热发电厂 2024 至 2027 年厂址气象铁塔和地面气象站常规气
象观测服务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且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核
苏能核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
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BRR23-ZB3-ZB-018-016。
2.2 招标项目名称:江苏徐圩核能供热发电厂 2024 至 2027 年厂址气象铁塔和地面气象
站常规气象观测服务项目(二次招标)。
2.3 招标项目概况:投标人为招标人提供厂址气象铁塔和地面气象站常规气象观测服务。
2.4 服务范围主要为:
(1) 开展厂址气象铁塔和地面气象站运维工作,且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规定;
(2) 气象铁塔和地面气象站总的观测时间暂定为三整年(2024 年 1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0 月 31 日),观测仪器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以确保年数据联合获取率在 90%以上。
观测期满后对观测仪器再次进行检验,以验证观测数据的可靠性;
(3) 常规气象观测和统计分析。
2.5 招标范围:合同期内投标人提供 3 名服务人员开展合同项下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
括但不限于气象站日常运行管理、对气象铁塔开展定期检定、气象数据质量控制、气象观测
报告成果评审、气象观测设备定期维护及预防性维修、气象观测设备故障维修、维修管理、
备件管理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2.6 项目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 109 号。
2.7 服务期:2024 年 11 月 1 日-2027 年 10 月 30 日,最终服务期限以招标人需求的实
际开始和结束时间为准。
2.8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和招标人的相关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近 3 年(2021 年 8 月 1 日至今)应具有至少一项常规气象观测服务或类似项
目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封面及签字页及主要服务内容页)。
3.3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
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4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名
单(以评审当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的结果为准)。
3.5 投标人应提供近 3 年(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
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
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投标人自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
审计报告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 投标人在(https://)(以
下简称“中核集团平台”)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不同投标人硬件特
征码或 MAC 地址异常一致或不同报价方联系电话(手机)或邮箱异常一致的情况,视为无效报
价,并按照串通投标处理。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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