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弘兴招投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黎川工业园区污水管网清淤及修复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关于黎川工业园区污水管网清淤及修复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ZHX-2024-0009
项目名称:黎川工业园区污水管网清淤及修复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75700.00 元
最高限价:926915.00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 60 天内完成污水管网清淤及修复服务并出具排查检测报告。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公司信用证明及行为记录: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人身份证或法人委托他人的代理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提供原件的扫描件)。(2)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含)以上。(提供原件扫描件)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条件:(1)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2)提交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必须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6、供应商必须是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响应人; 特别提醒:【供应商必须将以上资料的扫描件上传至电子版响应文件中,供应商上传的材料必须为清晰件,如因清晰度而影响评审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未上传将视为无效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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