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文教新闻中心视频制作公开比质比价项目
北京
融通文教新闻中心视频制作公开比质比价项目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融通文教新闻中心视频制作采购项目(编号:gkbz2024091100047)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采购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融通文教新闻中心视频制作采购项目 | 融通文教新闻中心视频制作采购项目 | 1 | 项 |
项目服务期为: 2025年12月31日 。
服务地点位于: 北京 。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和采购文件规定 。
其他: 无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由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供应商自身、供应商的全体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后续中标后选派参与本次处置业务的人员无外商投资、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等外资、境外背景情况,此处所称“外资”、“境外”均包含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省地区。
(2)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文字性报告)及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注: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人员要求: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3人的项目管理团队。服务过程中若更换团队人员,须提前经过招标人批准。提供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团队人员应为供应商本单位人员,提供2024年以来任意三个月连续社保缴纳证明。须承诺在项目服务期内有不少于5人的项目服务团队常驻项目所在地,且团队人员中配备有新闻传播学等相关专业背景人员,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4))业绩要求:供应商具有2020年1月1日以来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定义:视频制作类,每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元,总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加盖双方印章的合同复印件,均需附发票或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以证明业绩真实性。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被军采网列入失信名单的。
(2)在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风险查询中存在企业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军队采购失信记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记录、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记录、假冒国企记录及行政处罚的。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5)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7)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无严重亏损和资不抵债现象;
(8)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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