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三三零五机械厂加重型撕碎机采购项目(二次)比质比价公告
吉林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加重型撕碎机采购项目(二次)比质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加重型撕碎机采购项目(二次)(编号:gkbz2024091100045)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采购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加重撕碎机 | 加重撕碎机 | 1 | 台 |
项目交货期为: 至合同签订起20日内完成供货 。
交货地点位于: 吉林省敦化3305工厂 。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如下:
最高限价:11.382万元
技术要求:
采用批量进料方式,加工原材料有铁皮、塑料、织物、铁铝料(厚度1公分)及薄钢零部件。
主体形式:分体式机体
整机外形尺寸(mm):380017502200
机体外形尺寸(mm):1080720500
转速:15-32转 配用功率:30千瓦6级
刀:
刀盘材质:进口SDK11
刀盘硬度范围:58-60硬度
刀盘直径:400mm
刀盘厚度3公分
刀型:外齿小勾角外三角齿形 内孔六方形
刀盘齿数:8
轴:
主轴形式:六方轴
主轴材质:45#调制
轴直径(mm):180
轴长(mm):1190
隔套:
材质:40#调制
数量(个):25
进口轴承,主链接方式为减速机轴与主机主轴链条联轴器
保护:电流过载时自动反转。 。
其他: 无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非法人组织。
(2)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须提供经审计的近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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