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一四九医院人事档案专审服务采购项目比质比价公告
江苏
-连云港市
连云港一四九医院人事档案专审服务采购项目比质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连云港一四九医院人事档案专审服务采购项目(编号:gkbz2024091100051)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连云港一四九医院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采购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人事档案专审服务 | 人事档案专审服务 | 1 | 包 |
项目服务期为: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 。
服务地点位于: 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海棠北路127号 。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 符合《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工作细则》等相关标准执行,做到认真鉴别、分类准确、编排有序、目录清楚、装订整齐及院方要求 。
其他: (1)采购范围:拟为连云港一四九医院采购人事档案专审服务,具体详见比质比价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规定。
最高限价:180元/人次。(预算金额7万元,现有正式员工371人,预计按390人测算,据实结算,人员随着入/离职进而调整)。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质保期:所有服务至验收合格之日起,保证免费保修至少一年,国家、行业有统一规定的按其规定。
(4)成交候选人及成交人:成交候选人:不超过3名,成交人数量为:1名。成交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比质比价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委员会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采购。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
(3)①承诺具备档案整理、鉴定、数字化等相关服务资质能力;②拟派进驻人员不少于2人,其中至少1人有档案人员岗位资格证书或档案专业人员基础业务培训结业证书。
(4)重大违法记录情况: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应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材料。
(5)信誉要求:
①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②供应商未与融通集团或下属子公司发生诉讼行为(提供承诺书)。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供应商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3)供应商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供应商与本采购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供应商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承担设计、造价咨询、监理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相互控股或参股关系。
(6)供应商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7)供应商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8)供应商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供应商被市场监督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0)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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