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运销集团盖州煤业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论证报告项目公告
山西
-晋城市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盖州煤业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论证报告谈判采购 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山西煤炭运销集团盖州煤业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论证报告 ( 采购项目编号: JNC255-CGN-240914510 、 SXZB-2409229611JNF2296/01 ) , 已由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盖州煤业有限公司以晋市煤销字 [2024]160 号 批准 ,项目 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采购人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盖州煤业有限公司。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 “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谈判采购。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包)。
标段(包)内容:根据现状及资料分析,得出入河排污口污染物排放产生的影响范围,以及所处河段水生态现状,论证分析入河排污口对所在水域受纳水体的影响的程度。论证分析排污口对上下游水功能区内第三方取用水安全的影响,提出入河排污口设置的制约因素。根据影响论证结果,综合考虑水功能区水质和水生态保护的要求、第三者权益等因素,分析入河排污口位置、排放浓度和总量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2.2 服务周期 / 服务完成期限 :合同签订后 60天内完成现场勘察、编制报告、评审备案。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编制符合技术要求的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通过专家评审,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备案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项目负责人要求:需具备环保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日期前一年内任意一次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3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 近年承担过 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 2021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编制入河排污口论证报告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合同及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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