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市政务服务中心导服、代办员劳务用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敦煌市政务服务中心导服、代办员劳务用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71001JH620982001
项目名称:敦煌市政务服务中心导服、代办员劳务用工项目
预算金额:82.8864(万元)
最高限价:82.8864(万元)
采购需求:敦煌市政务服务中心导服、代办员劳务用工项目,采购导服、代办员16人,主要承担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引导、业务帮办、代办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65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1.2出具的上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当年新成立或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还未完成的公司须提供财务报表(“四表一注”)及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1.3近期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零申报的提供零申报的相关资料;1.4近期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文);《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中小企业证明材料。3.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3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3.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公告发布之后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最终在资格审查时对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进行甄别(须附截图放于投标文件中)。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