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抚州静心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资溪县陈坊林场薄壳山核桃种植基地二期项目(项目FZJX-JC-24005)电子化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关于资溪县陈坊林场薄壳山核桃种植基地二期项目(项目编号:FZJX-JC-24005)电子化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ZJX-JC-24005
项目名称:资溪县陈坊林场薄壳山核桃种植基地二期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61300.00 元
最高限价:761290.00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起三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目下的采购活动; ②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③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被“”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④ 投标人开标时必须提供投标公司信用证明(按照《中共资溪县委办公室、资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溪县在行政管理等事项中推进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资办[2017]123号)的要求,必须提供取得中国人民银行征信备案牌照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的信用报告;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2.2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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