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一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抚远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泥稳定碎石招标公告
黑龙江
-佳木斯市
抚远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水泥稳定碎石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抚远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人为中交一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抚远市农业事业发展中心,出资比 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水泥稳定碎石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抚远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抚远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涉及抚远市浓桥镇、别拉洪乡及寒葱沟镇 3个乡镇,共分两个片区。
一片区位于浓桥镇建胜村、东方红村、建设村、建国村、长征村,建设规模为 9.84万亩, 其中田块整治 26555亩、灌溉与排水工程143.522km、涵洞308座、田间道路103.018km、机电设备及安装63台变压器及36.41km 10kv线路架设。
二片区位于寒葱沟镇红旗村;别拉洪乡民富村、民丰村,建设规模为 5.29万亩, 其中田块整治 16437亩,灌溉与排水工程73.804km、涵洞147座、田间道路32.287km。
中标价 3.769亿元,合同工期275天,本项目施工内容主要包括: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输配电工程。
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稳定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完善农田基础设施,优化农村土地利用格局,推动绿色食品产业发展,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和新农村建设,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建设国家粮食安全生产基地提供坚实保障。
项目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抚远市
2.2招标内容:
2.2.1本次水泥稳定碎石招标分为1个包件 。
2.3 付款条件:
材料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每月 20日办理结算手续,乙方开具国家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予甲方后,甲方 45日内支付该笔结算金额的80%,剩余已结算货款金额的17%视甲方资金情况支付,余下已结算货款金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对应使用的工程部位验收合格后进行返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水泥稳定碎石 相关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一航局及子公司企业黑名单。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8日09时00分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