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东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冬季除雪车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14
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公告标题:
抚顺市东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冬季除雪车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4-09-14 至 2024-09-24
撰写单位:
撰写人:
刘丹
(抚顺市东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冬季除雪车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抚顺市东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冬季除雪车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0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抚顺市东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冬季除雪车辆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361,600.00
最高限价(元):1,361,600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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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东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冬季除雪车辆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止(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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