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石城子100万千瓦光热+光伏一体化清洁能源示范项目100MW光热发电工程屋顶风机采购招标公告
对大唐石城子100万千瓦“光热+光伏”一体化清洁能源示范项目100MW光热发电工程第2批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1、招标编号:TC2413GA7
2、项目名称:大唐石城子100万千瓦“光热+光伏”一体化清洁能源示范项目100MW光热发电工程第2批设备采购
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大唐石城子100万千瓦“光热+光伏”一体化清洁能源示范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主要采购内容为100MW光热发电工程主机设备采购。
4、项目分包:
分包01:熔盐电加热备用变压器
分包02:化学补给水处理系统
分包03:化学加药、取样装置
分包04:凝结水精处理系统
分包05:综合泵房内水泵及消防水泵组
分包06:生活污水处理装置
分包07:工业废水系统
分包08:全厂排水泵(污水)
分包09:高压开关柜
分包10:UPS系统
分包11:直流系统
分包12:蓄电池
分包13:高压变频装置
分包14:电锅炉
分包15:恒湿恒温空调
分包16:屋顶风机
分包17:真空泵
分包18:高低压旁路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投标人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一般纳税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
5.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收、冻结及破产状态,无财产纠纷、被诉或涉廉政违纪;
5.3投标人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代理商投标的,制造商具备即可);
5.4制造商应具有本次采购设备的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5.5投标人近五年至少有1台50MW以上光热项目同类产品或2台火电300MW及以上的相关项目业绩;
5.6国产设备不接受代理商(除恒湿恒温空调),提供进口设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制造商授权;
5.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