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建成区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发布)招标公告
天长市建成区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发布)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cztccg202409-0 24
项目名称: 天长市建成区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发布)
预算金额: 150万元
最高限价: 150万元,响应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病媒生物器具采购摆放、药物投放以及消杀资料收集整理。
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 10 日内, 中标供应商按采购人的需求将 病媒防制服务的器具和药品供货至采购人认可的地点,签订合同之日 45日 完成病媒生物防制器具安装、药剂投放供采购人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规定执行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且 未被移除 的;
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5.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款信誉要求①-⑥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投标人参加本项目。
备注:第 4、5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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