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市政服务中心2024年下半年城区沥青路面专项维修竞争性磋商公告
随州市市政服务中心2024年下半年城区沥青路面专项维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17 13:42:27
发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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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09-29 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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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监管地:随州市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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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4年下半年城区沥青路面专项维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供应商客户端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29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4200110;
2、采购计划备案号: 随采计备[2024]00594号
3、项目名称: 2024年下半年城区沥青路面专项维修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94.004022 (万元)
6、最高限价: 94.004022 (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采购/招标文件说明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14、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3%
14、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3%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格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同时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没有处于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期内;2、拟派项目经理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没有压证管理或在建工程情况;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在册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配备齐全,并提供上述人员近期连续三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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