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一一六医院药品配送供应商遴选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安徽
-安庆市
安庆一一六医院药品配送供应商遴选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和方法
1.1招标条件
药品配送供应商遴选项目(二次)(编号:gkzb2024091800054)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海军安庆医院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安庆一一六医院药品配送供应商遴选项目(二次) | 药品配送供应商遴选项目(二次) | 1 | 项 |
项目服务期为: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合同一年一签,招标人每年对中标人进行履约评价,评价等级如达不到优秀,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
服务地点位于: 安庆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 合格 。
其他: (1)拟选定2至4家业务水平高,在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供应商负责向招标人提供药品配送服务;(2)配送品种包括:除放射性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含中药配方颗粒)、基础输液以外所需药品品种;(3)年度预算约1亿元,该预算为招标人预估费用,具体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招标人不保证中标人实际可承担的项目量,如后期实际承担项目量与招标文件有不符之处,以实际承担项目为准。(4)招标人可以通过承兑汇票方式支付中标供应商配送金额。(5)因法律法规、招标人上级单位相关规定等原因终止合作,必须无条件执行,不负违约责任。(6)若入围供应商中无供应商具备在安庆市经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许可资质,则招标人针对该类药品另行组织招标。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2024年2月-2024年7月)社保和税收缴纳证明。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和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至少提供经第三方审计单位盖章的报告正文及三表一附注。
(4)投标人须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且具备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经营许可资质。
(5)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承诺。
(6)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且仅以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提供指定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代理机构评审现场查询。
(7)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提供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代理机构评审现场查询(事业单位无需提供)。
(8)投标人近两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不存在转包和非法分包行为。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招标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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