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宁县14.3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二期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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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宁县 14.3MW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二期项目 EPC 总承包
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宁县 14.3MW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二期项目 EPC 总承包已审批,资金自筹。
项目业主为 武宁汇中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人为 武宁汇中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
WNHZ-GC-GKZB-24-00022.2 招标项目名称
武宁县 14.3MW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二期项目 EPC 总承包
2.3 招标项目概况
武宁县 14.3MW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二期项目位于江西省九江市武宁县,拟利用西坪工业园、新动能科技园、江西东启高科有限公司、江西东锦纺织有限公司、江西耀润
磁电科技有限公司 5 家公司共计 22 栋厂房屋面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站址中心坐标
为北纬 29°12′27.70″,东经 115°7′27.04″。项目位于武宁县工业园,园区内部均有水泥道
路,交通非常便利。本项目规划光伏组件总装机容量 15.44623MWp,拟选用单块容量 6
70Wp 及 700Wp 的单晶硅组件总共 22525 块。设计时根据各建筑屋顶上方区域光伏组
件的安装面积和功率,共配备 93 台容量为 50-320kW 组串式逆变器,交流侧容量为 14.
3MW。项目根据各企业实际建设条件,考虑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和“全额上网”两
种模式。
2.4 招标范围
武宁县 14.3MW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二期项目 EPC 总承包项目除工程监理、工程一切险(含第三者责任险)、工程建设管理外的 EPC 总承包工程及相关工程技术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项目开工的行政许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环评手续、职业
卫生、安全设施、防雷、消防等政府主管及电网公司要求的所有手续办理(若有)。
2)本工程的全部勘察设计工作,包括屋顶详细勘察、总体方案布置(总平面布置)、设
备材料技术规范书编制及技术协议签订、初步设计(配合初步设计审查并承担审查费用)、
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竣工图编制,以及其它相关服务(如设计接口、设计联络、现场服
务、设计交底、工程检查及验收、相关评审、编制设计总结,以及配合发包人出具相关手续
办理所需图纸)等;
3)完成建筑电气安全复核检查等,并出具报告,施工过程涉及的的对外协调和纠纷的
处理;
4)本工程施工准备(包含必要的检修通道、爬梯、防护围栏、防排水、照明等工程及
原有配电室、电缆沟等必要改造工程,原有屋顶必要的加固、防水等处理)、调试、验
收全过程协调、临时用地、绿化恢复、屋顶修复、进场道路及各项验收;
5)本工程的全部建筑及安装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光伏场区、380V 及 10kV 线路工程、
通信、施工用水、施工用电、屋面改造、辅助工程、设备材料临时堆场及与工程相关的
协调等)、可靠性试运行及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建设管理、项目工程保险,环境保护、
安全、消防、职业健康等方案的实施;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启动验收、并网验收、达标投产、并网安全性评价、网络安全及等保测评、水保验收、
环保验收、安全设施验收、消防验收、电磁辐射、防雷接地、档案验收、竣工验收以及
国家、地方政府、电网公司要求开展的所有验收及专项验收等(如有);上述验收报验文件
的编制、咨询、报审、承办会议等、直至验收通过的全部工作,全部由总承包人负责,
并承担相关费用。
6)本项目所需全部设备、系统及相应备品备件的供货、安装、检验、试验(含特殊试
验)及检查测试(包含但不限于光伏组件现场隐裂检测等政府及电网要求的检测项目)、
单体调试及分系统试运与整套启动、质监验收、达设计值投产、竣工验收、全站全容量
并网安全稳定运行、整套系统启动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培训、消
缺、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
7)负责本招标项目的所有设备及材料的卸货、场内运输(含二次倒运)、保管、管理
及剩余材料和备品备件的移交工作;
8)购买建设期工程保险等;
9)办理并网接入等手续;
10)其它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列出,但对于一个光伏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
可少的以及满足电网公司接入运行要求、满足国家及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竣工验收
需求的建筑、设备、材料及服务等。
2.5 建设地点
江西省九江市武宁县。
2.6 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全容量并网。具体进度要求见本招标文件专项附件
4 第八章“项目技术资料”。
2.7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技术条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有:
①设计单位具备:综合设计甲级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
承包业务;或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
承包业务;或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设计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
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②施工单位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
产许可证。
以上①②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3)投标人委派的 EPC 项目负责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担任
过至少 1 个(含)以上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设计工作的设计负责人,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文
件(业绩证明文件需提供合同关键页)。
②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
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担任过至少 1 个(含)以上分布
式光伏电站项目施工项目EPC 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
需提供合同关键页);
注:如拟派一级建造师,需提供签字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
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
的要求。
以上①②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4)投标人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应至少具有 1 个单项合同总装机容量 5M
Wp(含)以上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EPC 业绩,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需
提供合同关键页);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
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
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近三年(2021-2023 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
标工程,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
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要求年份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
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8)不同投标人在参与项目(报名)、下载文
件、上传文件(报价)环节中出现硬件特征码或 MAC 地址异常一致情况的(同一环节或不
同环节硬件特征码或 MAC 地址异常一致);参与项目(报名)环节供应商联系电话(手机)
或邮箱异常一致情况的;如查实有串标围标行为或不能提供合理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我方有
权拒绝本次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有权按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
名单管理;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0)招投标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
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否决投标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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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5624717266539398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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