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医科大学口腔医院采购医疗设备招标项目(项目0724-2431Z3604918)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24-2431Z3604918
项目名称:南方医科大学口腔医院采购医疗设备招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65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牙科综合治疗台(一)):
采购包预算金额: 2,250,000.00元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采购包2(牙科综合治疗台(二)):
采购包预算金额: 500,000.00元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采购包3(显微镜A):
采购包预算金额: 600,000.00元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采购包4(显微镜B):
采购包预算金额: 300,000.00元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1年至2023年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牙科综合治疗台(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标的货物须全部由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为:工业;或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所投货物制造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提供声明所投货物制造企业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采购包2(牙科综合治疗台(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标的货物须全部由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为:工业;或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所投货物制造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提供声明所投货物制造企业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采购包3(显微镜A)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标的货物须全部由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为:工业;或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所投货物制造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提供声明所投货物制造企业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采购包4(显微镜B)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标的货物须全部由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为:工业;或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所投货物制造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提供声明所投货物制造企业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牙科综合治疗台(一))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5)已获取本次采购文件。(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8)①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②如投标人为经销商: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或承诺中标后办理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承诺函。
采购包2(牙科综合治疗台(二))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5)已获取本次采购文件。(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8)①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②如投标人为经销商: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或承诺中标后办理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承诺函。
采购包3(显微镜A)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5)已获取本次采购文件。(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8)①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②如投标人为经销商: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或承诺中标后办理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承诺函。
采购包4(显微镜B)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5)已获取本次采购文件。(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8)①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②如投标人为经销商: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或承诺中标后办理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