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虚宫院落部分区域日常保养维护及环境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玉虚宫院落部分区域日常保养维护及环境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19 18:21:34
发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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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09-30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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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监管地:武当山特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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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玉虚宫院落部分区域日常保养维护及环境整治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十堰市茅箭区邮电街5号舒尚宾馆5楼501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30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HBZJ2024045;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381450-2024-00148
3、项目名称: 玉虚宫院落部分区域日常保养维护及环境整治项目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85 (万元)
6、最高限价: 85 (万元)
7、采购需求:
对玉虚宫进行日常保养维护(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和《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国家文物局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须附承诺书);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持有有效的身份证和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书,其中安全员需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3)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从磋商截止日往前推算3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被相关部门通报并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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