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循化县牦牛冬季育肥规范养殖试点建设项目第三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循化县牦牛冬季育肥规范养殖试点建设项目第三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29日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青海旭诚磋商(货物)2024---038
项目名称: 2024年循化县牦牛冬季育肥规范养殖试点建设项目第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553400
最高限价(元): 5534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数量:
12
预算金额(元):
553400
单位:
辆
简要规格描述:
2024年循化县牦牛冬季育肥规范养殖试点建设项目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规定的条件,《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第 17 条提供相应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 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的(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 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前 10 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磋商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磋商;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出具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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