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娄江新城医院关于双能X射线骨密度仪的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585-SZWK-G2024-0291
项目名称: 双能X射线骨密度仪
预算金额: 13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30.00万元
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的 双能 X射线骨密度仪1套 ,应用于核医学科 。
合同履行期限: (1)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送至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成。如有特殊情况以甲方通知为准。 (2)维保期:双能X射线骨密度仪整机至少5年的原厂免费质保服务。提供生产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书,维保期从医院试运行之日起计算。 (3)交货地点:太仓市陆嘉北路和郑和中路交叉口,太仓市娄江新城医院。 (4)验收标准:设备安装后,采购方按国际和国家标准及厂方标准进行质量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相对应的生产及经营资格证明(若在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的,则无须具有所投产品相对应的经营资格证明)
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相对应的 医疗 经营资格证明。
注:
( 1)供应商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3) 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 4)根据《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的通知规定,本次采购的产品不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强制或优先采购的产品。本次采购的产品不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优先采购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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