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方水务扬州八里镇工业污水处理厂除氟药剂供应商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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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方水务扬州八里镇工业污水处理厂除氟药剂供应商入围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同方水务扬州八里镇工业污水处理厂除氟药剂供应商入围,招标人为同方
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
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同方水务扬州八里镇工业污水处理厂除氟药剂供应商入围项目。
2.2 招标编号:BRR23-ZB3-ZB-014-090。
2.3 项目概况:八里镇工业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主要为开发区晶澳、阿特斯的光伏废
水,近期设计规模为 5 万 m³/d,远期设计总规模为 8 万 m³/d。处理后出水达到《城镇污水
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表 1 中的 A 标准水标准,其中氟化物处理为本
项目的重点和难点,需从设计进水 8mg/L 处理至 1.3mg/L 以下。污水处理工艺采用“调节
及事故池+预除氟沉淀池+多级生化组合池+二级除氟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臭氧催化氧化
池”工艺。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确定不超过 5 家入围单位,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所需药剂
的制造、厂内检验、出厂验收、包装、运输(含二次运输)及保险、交货(含卸货)、保管、
装填、验收,提供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等工作。
2.5 交货期:每批次交货时间约为 2 个日历天,根据招标人通知发货之日起算。
2.6 入围有效期:约 12 个月(至下一轮采购合同签订为止)。
2.7 交货地点:扬州八里镇工业污水处理厂厂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近三年(2021 年 9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两项
除氟剂供货业绩(提供合同或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
和内容);
(3)投标人如自行运输,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若运输为
委外服务的,必须附上有效的《委外服务合同》及上述运输许可的相关证明文件;
(4)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
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
制执行措施;
(5)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和经销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所投产
品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投标人在参与项目时硬件特征码或
MAC 地址异常一致,或参与项目的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一致的(平台自动排查,如出现上
述情况,中核电子采购平台将自动禁用投标人在平台上的权限,情节严重的,招标人有权
按投标人不良行为处理,将投标人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理)。
(2)投标人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招标人及其所属专
业化公司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平台自动排查)。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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