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市原化工园区污水渗坑污染场地地下水修复工程项目效果评估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麻城市原化工园区污水渗坑污染场地地下水修复工程项目效果评估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20 21:18:27
发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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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10-08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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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监管地:麻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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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麻城市原化工园区污水渗坑污染场地下水修复工程项目效果评估技术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麻城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08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MCCG-2024-163;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1181-2024-01061
3、项目名称: 麻城市原化工园区污水渗坑污染场地下水修复工程项目效果评估技术服务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80 (万元)
6、最高限价: 80 (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第四章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8、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提交服务成果。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活动须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优采政策。(2)本次采购活动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服务采购项目(3)参与磋商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供应商对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5)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为依据(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证件齐备、合格有效(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行政主管部门网上下载的电子证书并由供应商盖章);供应商须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供应商参与本采购活动前三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自行下载本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并盖章),在“”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查询结果截图由供应商盖章)。(4)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事务所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财务)报告(提供扫描件并由供应商盖章,供应商根据公司成立时间据实提供,2023年以后成立的公司则不需提供)(5)“(投标人)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按要求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并由供应商盖章。(6)参与磋商活动的必须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拟派的委托代理人,否则磋商小组将拒绝磋商;法定代表人参与磋商活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由供应商盖章,委托代理人参与磋商活动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并由供应商盖章。(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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