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政机关办公区备用再生水消防绿化蓄水池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党政机关办公区备用再生水消防绿化蓄水池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08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MGZCS-C-G-240789-1
项目名称:党政机关办公区备用再生水消防绿化蓄水池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460,578.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党政机关办公区备用再生水消防绿化蓄水池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3,460,578.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后至合同履约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党政机关办公区备用再生水消防绿化蓄水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响应供应商(工程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评审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党政机关办公区备用再生水消防绿化蓄水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未申办以上资质,须具有有效期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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