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第三方监理巡查服务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LBR2024-ZB-047
项目名称:第三方监理巡查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101,136.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榆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第三方监理巡查服务合同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 1,551,136.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551,136.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1年
合同包2(榆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第三方监理巡查服务合同包2):
合同包预算金额: 52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520,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1年
合同包3(榆林市住 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第三方监理巡查服务合同包3):
合同包预算金额: 1,03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030,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第三方监理巡查服务合同包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根据相关政策落实;(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合同包2(榆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第三方监理巡查服务合同包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根据相关政策落实;(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合同包3(榆林市住 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第三方监理巡查服务合同包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根据相关政策落实;(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第三方监理巡查服务合同包1)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巡查总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提供巡检总负责人在本企业2024年度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且未同时担任其他项目巡查总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无不良信用记录; (4)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至今新成立公司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及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缴费凭据或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五险一金中一项即可)。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8)信用承诺书代替投标保证金(提供投标信用承诺书及网页截图); (9)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0)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2(榆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第三方监理巡查服务合同包2)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巡查总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提供巡检总负责人在本企业2024年度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且未同时担任其他项目巡查总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无不良信用记录; (4)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至今新成立公司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及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缴费凭据或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五险一金中一项即可)。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8)信用承诺书代替投标保证金(提供投标信用承诺书及网页截图); (9)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0)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3(榆林市住 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第三方监理巡查服务合同包3)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巡查总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提供巡检总负责人在本企业2024年度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且未同时担任其他项目巡查总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无不良信用记录; (4)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至今新成立公司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及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缴费凭据或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五险一金中一项即可)。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8)信用承诺书代替投标保证金(提供投标信用承诺书及网页截图); (9)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0)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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