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闽清教师合唱团与闽清职专合唱团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闽清教师合唱团与闽清职专合唱团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晋安区红光路1号A栋30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LZB-2024-170
项目名称:2024年闽清教师合唱团与闽清职专合唱团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35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35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3500.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简化资格证明材料(若有) 1、供应商在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或《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中“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 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3、说明:3.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2.供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 1 项的,则应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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