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农业发展(渭南)有限责任公司24年秋收玉米籽粒拉运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比质比价公告
陕西
融通农业发展(渭南)有限责任公司24年秋收玉米籽粒拉运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比质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融通农业发展(渭南)有限责任公司24年秋收玉米籽粒拉运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编号:gkbz2024092200003)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融通农业发展(武汉)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采购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融通农业发展(渭南)有限责任公司24年秋收玉米籽粒拉运服务采购项目 | 24年秋收玉米籽粒拉运服务 | 1 | 批 |
项目服务期为: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 。
服务地点位于: 陕西省,采购人指定地点 。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 采购玉米籽粒拉运单位1家,运距预估在5-36千米之内,具体依据实际情况而定,运距的确定以融通公司大荔和华阴两个片区各自的平均运距计算。拉运期间因驾驶员和车辆引起的任何纷争及安全事故由运输服务提供方负责 。
其他: 本项目预算人民币81万元。供应商本次需分别对运距10千米以内运费,10-20千米以内运费及20千米以上运费分别报单价。各运距单价限价为:10千米以内运费限价26元/吨,10-20千米以内运费限价32元/吨,20千米以上运费限价37元/吨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并合法有效存续的主体,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响应);
2)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重大违法记录情况: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应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材料;
4)信誉要求: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关于“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截图);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5)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响应资料真实合格,采购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查的权利,对供应商弄虚作假的行为,依据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处理;
6)供应商具有道路运输许可证;
7)供应商自有四桥(含)以下具有自卸功能的非牵引运输车,要求车辆技术状况良好,驾驶员驾驶技术和驾驶作风优秀,车辆和驾驶员证照及相关资质齐全。需提供车辆行驶证、驾驶员证照;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转包。且供应商近两年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供应商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7)供应商未被列入融通集团、农发公司商业活动黑名单、暂不合作名单。
8)须在领购采购文件,未领购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响应。
注:各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的IP地址或MAC地址异常雷同的,将导致其响应被否决。即,供应商不得使用同一网络或同一台电脑制作,上传响应文件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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