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融通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平板电脑采购项目(二次)比质比价公告
北京
中国融通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平板电脑采购项目(二次)比质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中国融通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平板电脑采购项目(二次)(编号:gkbz2024092300028)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中国融通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采购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标包1 | 平板电脑 | 1 | 项 |
项目交货期为: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交付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
交货地点位于: 北京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如下: 符合国家、行业和采购文件相关标准规定 。
其他: (1)采购类型:物资类
(2)采购规模:平板电脑80台,具体参数详见第五章技术需求。
(3)成交人数量: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人数量1名。
(4)本项目设最高单价限价和最高总价限价,最高单价限价详见《响应报价一览表》,最高总价限价23.7万元(含税),供应商报价高于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附注)。无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可提供2022年度的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最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及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银行转账凭证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社会保障金缴纳证明:提供银行转账凭证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重大违法记录情况: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以上)等行政处罚;近三年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供应商应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8)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3年内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上述网站查询截图。
(9)供应商所供货物应来源于合法、正规渠道,货物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标准要求,应具备销售货物合法资格;提供承诺书。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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