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科智云(北京)技术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公有云资源租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比质比价公告
2024-2025年度公有云资源租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比质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2024-2025年度公有云资源租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编号:gkbz2024092300009)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采购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2024-2025年度公有云资源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 2024-2025年度公有云资源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 1 | 项 |
项目服务期为: 合同签订后生效之日起1年 。
服务地点位于: 招标人指定地点 。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 一、工作内容
结合实际业务情况,我司已经建设和后续需要建设的系统需要稳定、安全、便捷的公有云资源进行相关系统的服务支撑,以满足在互联网应用系统研发方面的需求。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72.28万元。执行过程中超过合同期/支付金额72.28万元时,则重新进行招标采购。
(一)数量/规模: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人数量为【1名】。
(二)服务期:合同签订后生效之日起1年。
(三)供应商应根据我司要求提供公有云资源的租赁服务。
本次主要采购公有云资源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计算资源3类:标准弹性云服务器、GPU型云服务器、按量付费弹性云服务器;云数据库资源2类:关系型云数据库RDS、Redis云数据库;中间件资源2类:RabbitMQ云消息队列、智能开放搜索;网络资源2类:弹性负载均衡、共享流量包;存储资源4类:对象存储、对象存储公网流出流量、CPFS文件存储、文件云备份;安全资源5类:主机安全、云堡垒机、云安全中心、Web应用防火墙、数据库安全审计;视频直播及推流6类:直播推流及播放、直播录制转封装服务、视频存储服务、视频录制服务、直播推流SDK、视频播放SDK;工具型资源2类:人脸识别、监考防作弊识别;共计26类公有云资源服务。(具体性能、指标等要求详见项目采购文件) 。
其他: 二、工作要求
(一)供应商需提供公共云资源购买的站点及管理控制台,可以灵活地支持甲方进行自助地云资源的下单、管理和运维。
(二)供应商提供云资源产品的标准使用说明文档。
(三)供应商提供24小时不间断持续售后服务,包括在线智能客服、自助服务、工单(技术支持)、热线电话(购买咨询)。
(四)供应商需提供一名专业人员与该项目负责人进行业务对接,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使用咨询、故障排查、技术指导等。及时响应我司的需求和反馈,积极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和挑战。
(五)供应商必须采取合理的数据保护措施,确保我司数据的安全性和隐私性,杜绝我司数据泄露或未经授权的访问。
(六)供应商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终止日期止;同终止供应商前至少提前30天通知,双方可协商续约;续约时,双方应签订新的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内容、期限和费用等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由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文字性报告)及报表(必须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审计报告正文应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需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业绩要求:供应商具有【2021年8月1日】以来从事同类项目【同类项目定义:公有云资源租赁服务项目】业绩经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累计合同份数不少于3份且每份合同金额不少于30万元。需提供加盖双方印章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等;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业绩不被认定。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被军队采购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的。
(2)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年内,在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风险查询中存在企业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军队采购失信记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记录、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记录、假冒国企记录及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直系亲属关系。
(4)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5)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7)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无严重亏损和资不抵债现象;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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