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兰州铀浓缩有限公司动平衡机采购采购公告
(中核兰州铀浓缩有限公司动平衡机)询价采购公告
1 、采购项目简介
本采购项目 (动平衡机采购) 已由 中核兰州铀浓缩有限公司 批准实施,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拨?7?1自筹□国拨 + 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 采购人为 中核兰州铀浓缩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购置 1 台动平衡仪及其附件,完成生产现场 4 台设备平衡试验(买方辅助)及技术培训等 , 具体详见供货清单以及技术要求,包括供货、运输、装卸,协助安装调试以及及相关技术服务。
2.2 交货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到货,15日内完成试验及培训等。
2.3 交货地点:中核兰州铀浓缩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4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和本项目技术要求。
2.5 供货清单中产品规格描述为产品型号的,所列型号为参考型号,非指定型号,报价人可提供替代产品,但必须保证产品性能满足或优于我方要求,并保证能配套使用。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采购相关内容。
3.2 本次采购(?7?1接受 □不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提供供货产品的质量承诺书。
3.3 本次采购(□接受 ?7?1不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应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且不得存在本采购公告 3.6 款所规定的情形。
3.4 供应商响应的产品(整机)如需进口,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 / 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提供不需出口许可和 / 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响应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供应商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如适用)
3.5 保密及廉洁要求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人的保密要求(见保密承诺函),并须遵守相关廉洁要求(见廉洁承诺函)。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响应者,请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 14 时 30 分至 2024 年 9 月 27 日 14 时 30 分 ( 北京时间,下同 ) ,登录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ttps:// )完成本项目的报名后,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4.2 任何未在平台完成注册报名并领购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其响应将被拒绝。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9 月 27 日 14 时 30 分,地点为中核兰州铀浓缩有限公司(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新安路 1 号)。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可以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地址见 5.1 ,联系人及电话见 8 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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