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农发惠钧(青岛)有限公司大连项目2024-2025年度第三方食品安全检测服务项目比质比价公告
融通农发惠钧(青岛)有限公司大连项目2024-2025年度第三方食品安全检测服务项目比质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融通农发惠钧(青岛)有限公司大连项目2024-2025年度第三方食品安全检测服务项目(编号:gkbz2024092400039)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融通农发惠钧(青岛)有限公司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采购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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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农发惠钧(青岛)有限公司大连项目2024-2025年度第三方食品安全检测服务项目 | 大连项目2024-2025年度第三方食品安全检测服务项目 | 1 | 项 |
项目服务期为: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 。
服务地点位于: 采购人指定地点 。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服务及食品安全抽检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标准 。
其他: 最高限价:人民币28万元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非外资独资、非外资控股且应是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 )依法设立并合法有效存续的法人主体,须提供非外资声明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提供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均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提供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信用中国”网站中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网页截图),以现场查验为准。
(5)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6)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7)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8)供应商须承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响应。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9)供应商须承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10)供应商未被列入融通农发供应商黑名单或暂停服务名单内。(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本项由采购人在评审现场提供相关通知文件进行现场复核)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各应答人应该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格,我公司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查的权利,对供应商弄虚作假的行为,依据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处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公正性;
(2)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报价资格;
(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7)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8)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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